阿曼达·麦克劳伦
民主这个词对大多数人来说可能很熟悉,但在独裁者、一党制政权和军事政变领导人都宣称自己是民主的时代,民主这个概念仍然被误解和滥用。然而,民主概念的力量在漫长而动荡的历史中占了上风,尽管面临持续的挑战,民主政府仍在全世界不断发展和繁荣。民主源于希腊语“demos”,即人民,其基本定义是最高权力属于人民的政府。在某些形式中,民主通常由人民直接行使;在大型社会中,民主则由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代理人行使。或者,用林肯总统那句令人难忘的话来说,民主是人民的政府,由人民统治,为人民服务。自由和民主经常互换使用,但两者并不相同。民主实际上是一套关于自由的理念和原则,但它也包括通过漫长而曲折的历史形成的实践和程序。民主是自由的制度化。最终,生活在民主社会中的人民必须成为自己自由的最终守护者,必须开辟自己的道路,实现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序言中提出的理想:承认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的固有尊严及其平等和不移的权利,是世界自由、正义与和平的基础。民主只是一套特定的政府机构;它建立在一套众所周知的价值观、态度和实践之上——所有这些价值观、态度和实践在世界各地的文化和社会中都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和表达方式。民主建立在基本原则之上,而不是统一的实践上。民主分为两大类:直接民主和代议民主。在直接民主中,公民可以参与制定公共决策,而无需通过民选或任命的官员。这种制度显然最适合人数相对较少的组织——例如社区组织、部落理事会或工会的地方单位——成员可以在一个房间里开会讨论问题,并通过协商一致或多数表决做出决定。在民主国家,政府只是众多不同的公共和私人机构、法律论坛、政党、组织和协会的社会结构中的一条线索。这种多样性被称为多元化,它假设民主社会中各种有组织的团体和机构的存在、合法性或权威不依赖于政府。大多数民主社会都有数以千计的私人组织,有些是地方性的,有些是全国性的。它们中的许多充当着个人与社会复杂的社会和政府机构之间的中介作用,承担着政府未曾承担的职责,为个人提供不属于政府而成为社会一员的机会。在威权社会,几乎所有此类组织都会受到政府控制、许可、监督或以其他方式对政府负责。在民主国家,政府的权力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严格的限制。因此,私人组织基本上不受政府控制。在民主社会这个繁忙的私人领域,公民可以探索和平实现自我的机会,从而承担起属于一个社区的责任——摆脱了无疑严厉的国家管制,也摆脱了要求他们遵守有影响力或权力的人或大多数人的观点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