冈萨雷斯-梅拉多 FJ、泰勒曼 AA 和迪普莱特罗 ML
儿科生物伦理学源于将成人患者生物伦理反思框架(侧重于自主原则)转移到未成年人和无行为能力患者。然而,我们认为患者自主的框架并不适合儿科生物伦理学,并提出了一个基于父母和医疗保健专业人员对患病儿童需求的道德责任的新框架。建立儿科生物伦理学新框架的基本要素是:仁慈原则优于自主原则;治疗联盟是医生、儿童患者和父母之间有效和真正的结合;治疗意向性是这种联盟的引擎;最后,真正的以家庭为中心的护理。这些要素通过将儿童的利益融入家庭利益,建立了新生儿和儿科单位的生物伦理框架,并使我们能够提出真正以家庭为中心的生物伦理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