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尼什·沙比尔* 和哈桑·西迪克
在本研究中,我们调查并探讨了针对 FSWS 的暴力行为。已通过了许多保护妇女权利的法律和法案,如 1996 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防止和控制人口贩运条例》(2002 年)、《防止和控制人口贩运规则》(2004 年)和《保护妇女(刑法修正案)法案》(2006 年)。上述所有四份文件都存在许多漏洞,缺乏概念清晰度。例如,《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本质上非常笼统,更像是一项指导原则,完全由法官自行解释。这项研究不仅讨论了 FSWS 的权利,还说明了如何实施法律并采取行动,让她们作为女性感到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