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罕默德·Y·拉迪、约瑟夫·L·维海德和迈克尔·波茨
将医生协助死亡与姑息治疗混为一谈是医学界日益关注的问题。姑息治疗是一种症状管理医疗,不会主动缩短绝症患者的临终轨迹。医生协助死亡有意缩短死亡过程,以实现预先计划好的死亡,以此作为缓解痛苦的手段。在医生协助死亡属于非法行为的地方,例如法国,医生协助死亡可能会与姑息治疗混为一谈。《法国修订版医学伦理准则》规定,当根据适用法律决定撤回或停止治疗时,即使患者因脑损伤无法评估痛苦,医生也必须使用包括止痛药和镇静剂在内的治疗方法,最大限度地提高临终质量,维护患者的尊严,并安慰亲属。这一修订在法国具有法律效力,似乎维护了希波克拉底誓言,减轻痛苦并提供富有同情心的护理。进一步分析提出了以下问题:(1) 正在撤回或停止哪种治疗?(2) 哪种脑损伤或神经系统残疾可能会妨碍对痛苦的评估?(3) 必须治疗哪种痛苦(例如身体、社会心理、生存等)?(4) 什么样的比例衡量标准可以确保镇静剂和止痛药不会成为死亡的直接原因?该立法假设撤回治疗可能会带来痛苦,这破坏了当前关于撤回或停止治疗的伦理范式。该立法也适用于无法要求安乐死但已做出治疗限制决定的神经系统残疾患者。对双重效应原则、意图和死亡原因的重新评估排除了使用姑息治疗一词。对于某些神经系统残疾患者,两步过程(即撤回治疗和服用镇静剂和止痛药)应被视为医生协助死亡。此次修订隐性为神经系统疾病患者的器官捐献安乐死铺平了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