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 加莱戈、FJ 罗卡、JF 佩拉莱斯和 G 桑切斯
通过气味单位 (OU) 描述和确定室内空气的气味电荷是评估市政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内室内空气质量和不适感的有效方法。通过确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 浓度及其气味阈值可以评估 OU。这项研究的目的是评估一个机械生物废物处理厂的有机物坑中气味电荷的差异,该厂的年处理能力为 287,500 吨。采样是在 2012 年 9 月(原始情况)和 2012 年 10 月(清空有机物坑排水管后)进行的。在研究地点定性测定了 150 种化合物,其中 102 种化合物因其气味特性以及对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可能性而被量化。结果表明,经过排空有机物坑管等维护清洁操作后,设施内的臭味可以大大减少,最高可减少 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