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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的

学校强制儿童接种新冠肺炎疫苗:生物伦理与人权评估

威廉·范·阿尔特*

17 岁以下儿童的 COVID-19 感染死亡率不到 0.003%。儿童感染 COVID-19 后患重症的风险极低,而且儿童不会以任何显著的方式传播疾病。一旦疫苗广泛用于学童,立法者会让父母和监护人自行选择是否为孩子接种疫苗,还是强制学童接种 COVID-19 疫苗才能上学?本文评估了支持和反对强制学童接种 COVID-19 疫苗的论点。本文进一步分析了各种国际条约中所载的有关知情同意的适用国际生物伦理和人权规范和标准,以追究各国根据国际法采取的行动的法律责任。为了确定各国是否可以根据国际人权法对学童实施疫苗强制令,本文采用了比例原则。本文的关键重点是阐明与强制为学童接种 COVID-19 疫苗有关的生物伦理和人权标准的基本原理,必须面对这些标准,以确保儿童(即人类未来最宝贵的财富)享有其基本人权。最终,它强调了在采取措施防止儿童病死率低于 0.003% 的传染病传播时,将这些国际生物伦理规范纳入公共当局决策的重要性。

免责声明: 此摘要通过人工智能工具翻译,尚未经过审核或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