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义夫·伊斯兰*
发展是一个广泛使用的概念,它涉及社会及其经济、政治和人类的改善,是“社会获得更好生活手段的物质现实和精神状态”[1]。通过社会、经济和制度进程,社会确保获得财富并改善社会中所有人的生活。发展始于地方、国家和地区等各个层面,有时也始于个人层面。地方政府机构和地方行政机构的出现促进了地方发展。可持续发展目标 (SDG) 是由联合国制定的一项综合发展计划,计划于 2030 年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是一项新的综合发展计划,取代了千年发展目标。孟加拉国是作为综合计划制定的目标的主要利益相关者。在 17 个目标中,有 15 个目标由孟加拉国选择制定。孟加拉国将努力通过国家和地方政府实现这些目标。联合教区是实施这些发展目标的重要发展参与者之一。在这方面,发展目标制定者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意识以及发展目标选择的性质非常重要。因此,本研究旨在探讨地方政府,特别是联邦议会对可持续发展目标的认识对发展项目选择的影响。